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招报考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进行第二次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招生形式、类别
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四、资格审核及报名
各类别考生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确定的集中办公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具体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1、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
2、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
3、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志愿填报
1、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
2、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
六、招生专业
1、 A类考生招生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制:三年。
2、B类考生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学制:弹性学制。
3、C类考生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制:弹性学制。
七、考试安排
考生按我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详细的考试日程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
2、考试地点: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内容
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笔试)320分,专业技能(面试)430分两部分。
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八、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于9月7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
2、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拟录取结果于9月19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
3、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九、教学安排
1、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同培养。
2、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
十、学生管理
1、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
2、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结合学生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十一、就业
1、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学院将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实现精准就业。
十二、收费
1、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2、退役军人免收学费。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退役军人学费由由省财政按标准拨付给学院。
3、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可由企业在提取的职工教育费中支出。
十三、奖助学金政策
1、设立相应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并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乘车路线:乘27、28、206、526路公交车至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咨询热线:0535-6386611 6385511 6937292 6381766
咨询QQ群:363034660 338587018
网 址:http://www.yt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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