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二批)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9〕1 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颁
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院简介: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山东省文明单位、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学院坚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办学定位,积极、主动站在服务国家战略前沿,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精准发力。下设海尔学院(机电学院)、海信学院(信息学院)、生物与化工学院(海湾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七个开展全日制学生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76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133612952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报名考试费(元/生)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C类(技术技能类) | 80 |
药品生产技术 | 40 | 80 | |
应用电子技术 | 40 | 80 | |
酒店管理 | 40 | 8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学徒制) | 40 | 80 | |
合计 | 200 |
备注:C类计划招生对象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五章 报考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获得高考报名资格。已参加2019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三条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安排:
1.资格审核及报名时间: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8月3日至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考生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志愿填报时间: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至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每天8:00—20:00)。
志愿填报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1日8:30至24日17:00,打印准考证网址:www.zsc.qtc.edu.cn。8月26日下午15:00至17:00考生可持准考证来院熟悉考场位置。
4.考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开考),按准考证中明确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所要求必备的用品来我院参加考试,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第十五条 专业志愿填报规则: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报名考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生。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分值为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先录取首次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在首次志愿填报学校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2.各专业以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录取超出总计划,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单招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将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每生·年) |
酒店管理 | 48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药品生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 5000 |
2.住宿费:根据学院公寓住宿条件不同,按 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国家、省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网址:www.zsc.qtc.edu.cn 。
二级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咨询电话 |
海尔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0532-86106036 |
信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0532-86105637 |
生物与化工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0532-86105587 |
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 | 0532-86105301 |
艺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学徒制) | 0532-86105253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专业测试方案
专业名称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 (分值750分) | ||
心理素质测试(150分) | 身体条件评价、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测试 (600分) | ||
测试大纲 | 测试时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统一测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对行业常用工具的认识,简述职业经历和对行业的认识。职业能力倾向和身体情况测试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及未来从事行业岗位要求。 | 10分钟以内/人 |
应用电子技术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对行业常用工具的认识,简述职业经历和对行业的认识。职业能力倾向和身体情况测试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及未来从事行业岗位要求。 | 10分钟以内/人 | |
药品生产技术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颜色、气味辨别,对基本设备的认识等,简述职业经历和对行业的认识。职业能力倾向和身体情况测试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及未来从事行业岗位要求。 | 10分钟以内/人 |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学徒制)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考核手工缝制、针位及缝制形状。职业能力倾向和身体情况测试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及未来从事行业岗位要求。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为实操6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身体条件评价为面试5分钟以内/人 | |
酒店管理 | 技术技能基础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和身体情况测试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及未来从事行业岗位要求。 | 10分钟以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