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报考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26120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首批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试点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单独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在单独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五章 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
第十八条 设A、B、C三个类别,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招生计划400人,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100人,退役士兵类招生计划100人,技术技能类招生计划200人。另外,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校公布的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予以适当调整。计划安排见附件1。
第六章 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第十九条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5日(8: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6日(8:00- 17:00)
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
第二十条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平台:(https://sdjtzyx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 )。
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36-8781827。
第七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二十一条 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1.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满分110分,英语满分100分,总成绩为320分。
2. 专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分别为430分、750分。
(二)考试安排及形式见附件2。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学生入学后禁止调整专业)。学校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九章 考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条 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申诉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箱的开启和举报电话的接听,及时处理来访来电,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它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退役军人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着完善的学生资助育人服务制度,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为主,校园爱心超市为辅的“资助6+1”工作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资助育人机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学校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 261206
联系电话: 0536-8781827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2019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安排表 | ||||||
总计划 | 招生专业 | 普通类 | 退役士兵 | 技术技能 | 合计 | 学费 |
40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20 | 20 | 50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5 | 15 | 5000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 | 20 | 20 | 5000 | |||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 | 20 | 20 | 5000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20 | 20 | 5000 |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 40 | 40 | 50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5 | 15 | 5000 | |||
物流管理 | 40 | 40 | 5000 | |||
数控技术 | 40 | 40 | 5000 | |||
工业机器人 | 15 | 15 | 5000 | |||
航海技术 | 20 | 40 | 60 | 6000 | ||
轮机工程技术 | 15 | 20 | 40 | 75 | 6000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20 | 20 | 5000 | |||
合计 | 100 | 100 | 2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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