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TIME: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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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19年继续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为确保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邮 编:250103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校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学校下设6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优秀的学校品牌  学校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山东省高职院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学校。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校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形成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良的育人环境,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学做结合、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卓越的人才培养  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技能培养、个性化培养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助力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着眼于人才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个性化的育人条件与环境,满足学生的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金牌累计数位列前茅。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并被评为“佳创业带动就业单项奖”。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收获银奖2项。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9名、省级优秀教师3名,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名、山东省十佳辅导员4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齐鲁美教师1名。拥有一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建成了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

  ★丰硕的教学成果  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教学资源库3个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600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0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亿余元。学校获评“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现代服务业公共技能实训基地”等,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突出的就业优势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多学期、职场化、协同式”、“双业融通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1+1+N”的校企合作模式,与华为公司、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阿里巴巴、华住集团、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广泛的国际合作  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功设立海外办学机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泰国教科研培训中心,学校与泰国暹罗大学共建的中泰国际旅游学院于2018年8月在泰国揭牌。学校与美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开展教师互访研修活动,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院校联合开办了会计、国际商务等合作办学项目,互派留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部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测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前)。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见本方案第十五条。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jpg

 备注:收费终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

  学校单独招生考核通过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校企)专业综合成绩计算为:(文化课考试150分*30%+职业技能测试150分*70%)*2,满分300分。其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为:文化课考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满分300分。

  文化课采用笔试的形式,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分值50分,共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免试考生需要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需要参加考试。运动专长考生现场报名,仅参加文化课考试,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技术技能类考生仅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不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公示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运动专长类录取规则: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技术技能类录取规则:分专业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合理设定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厅招考院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免试录取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向我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第十六条 录取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来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根据鲁价费函[2016]60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科类普通专业4800元/年,理科类普通专业5000元/年。其中专业注册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单独考试监督组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二十四条 学生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类考生和技术技能类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网上查询:zs.sic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部。

  邮编:250103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