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学院

TIME: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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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一、总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合并组建;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重点为省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入选中国工业文化研究中心,获批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连续十一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在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满意度调查中,学校的总体满意度、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环境等4项指数均居全国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前20名。

  学校占地1200余亩,馆藏图书近百万册,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现有彩石和舜耕两个校区,彩石校区为主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园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紧扣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设有计算机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中德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教学院部,现有36个招生专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等为主干大类的专业群,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拥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会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6个专业为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打造了一支素质优秀、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3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了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资源库项目、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山东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重要荣誉和成果。近三年,专任教师获得国家级教学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省级教学大赛一等奖16项。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校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259个,智慧录播教室4个、理实一体化专业实训室159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97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建有从工业1.0到工业4.0的专业化生产性实训设备,其中工业4.0区域建有国内领先的智能柔性开关装配生产线、3.0区域包括制造单元、无人工厂、工业机器人、复杂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工业2.0区域包括DMG五轴五联动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数控设备36台。现代交通训练中心建有包括CFM56航空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桨发动机在内的飞机训练中心;包括宝马、奔驰、迈腾在内的汽车训练中心;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智能物流综合训练中心。学校与浪潮集团校企共建财务云共享服务中心,把企业搬进校园,承接财税咨询、纳税申报、审计等社会服务项目,校企共育人才。

  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分别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大厦、中美物流联合会、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等企业开展专业共建。学校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三)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六公开”。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531-82627506。

  四、招生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总计划为185人,全部为C类计划。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国标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合计

夏季高考

文史

理工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校企合作)

95

55

4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

90

50

40

  五、录取规则

  (一)报考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二)资格审核及报名。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市、区)结合“一次办好”,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  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三)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四)缴费:考生请于8月26日下午1:00-5:00、27日上午7:30-8:30到济南职业学院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生科类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827

上午9:00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济南职业学院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六)考试方式: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七)成绩确定:考生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始成绩。

  (八)录取:我院依据夏季高考文史、理工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专业,按照报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率、师资、实训条件等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六、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院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4800元、理科5000元、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间每生600元/学年,普通房间每生500元/学年。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七、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证书颁发:学生毕业,学院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的培训和录取等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电子邮箱:jnzyxyzsjyc@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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