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招聘教师305名!4月25日下午报名截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7名,幼儿园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该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7:00
1.计算机端: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htyj/ggtz/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4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5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耽误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4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24: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中小学教师招聘先进行笔试,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面试前置”,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5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拨打电话0632-5514029及时告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岗位。报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中小学教师招聘进入面试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模拟讲课)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3.有效身份证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上述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4)、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4月25日前;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和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试卷和考试时间。笔试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入考场。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模拟讲课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所在面试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数低于70分的,以70分为合格线)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讲课两个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模拟讲课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2)模拟讲课
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试卷和考试时间。笔试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体检、选岗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察、体检、选岗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件1:2024年滕州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滕州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前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