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厅:高校食堂2元以下菜品占比不得低于20%
山东省教育厅官网5月26日公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修订了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后字〔2005〕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表示,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邮箱:sdgxhqtj@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3号,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校食堂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上述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通知对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例如,各高校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各环节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2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高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在 2022年底前须达到 A 级标准。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教育厅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各高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堂饭菜价格形成机制。
对此,文件要求:各高校要成立师生代表参与组成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发挥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和饭菜价格的监督、审核。委员会设饮食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食堂日常运行和监管。学校要同餐饮服务或管理单位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并完善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成本核算要公开、透明,价格调整要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要加强审计和财务监控,严格成本核算,将学生食堂(基本大伙)的毛利率控制在35以内。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以科学营养配餐为原则,规范引进特色窗口,统一管理。食堂高、中、低价位的菜品搭配合理,低价菜(2元以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
同时,文件还要求各高校完善与物价上涨的价格联动机制:各高校要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大伙食堂(包括社会力量承包或经营的食堂)进行补贴, 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学生大伙食堂成本上涨幅度超过学校调控能力,学校在调整价格前要将成本上涨核算情况、上涨食品种类及价格,通过座谈会、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地告知学生,得到学生充分理解与认可后实行。
另外,在征求意见稿末尾介绍: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后字〔2005〕1号)同时废止。
记者查询发现,这里提到的《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后字〔2005〕1号)同样有对高校食堂菜价作出了规定: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的就餐价格可以实行高限价。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规范引进特色窗口,统一管理。要按4∶4∶2的比例供应低价菜(1元以下)、中价菜(1元~2.5元)和高价菜(2.5元以上)。要努力增加饭菜的花色品种,在提高饭菜口味上下功夫,注重科学营养配餐,主、副食品“百元含量”中必须体现合理的构成比例。要设爱心窗口,有免费汤、佐料等。各高校学生食堂的实际就餐率必须达到75%以上,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