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高校优质人才 建设友好型城市 山东多地齐放大招
搞活一座城,人才最关键。春招来临,山东多所城市大招频出,不断打通招才引智的“任督二脉”,力争成为“人才友好型城市”。
青岛:
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 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
近日,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人才购房再送上定心丸。安居才能乐业,也为青岛找到了打造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的更优路径。意见明确,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
据了解,此前青岛购房落户有明确的面积限制。要求拥有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单套商品住宅才能落户。
在同样广受关注的学历方面,青岛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青岛市落户。
淄博:
每月补助2000+!淄博公开选聘200名高校“人力资源副总”
近日,淄博公布《关于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2021年从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选聘优秀人才到淄博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首批选聘30名、全年完成200名选聘任务。
“人力资源副总”的工作职责,包括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及大学生需求情况,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配合下梳理当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结合本校毕业生信息制定工作计划。从人才招引和培养的角度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优化招聘机制及管理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发挥联系纽带作用,推动企业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等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等。
在待遇保障与激励措施上,接收单位每月为“人力资源副总”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费用等不少于1000元。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对“人力资源副总”进行补助。
菏泽:
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副处级
今年2月,菏泽市发布《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惠及面广、含金量高、吸引力强,可谓是“真金白银”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值得注意的是,菏泽优化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畅通“名校人才直通车”。对于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此外,对企业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并顺利取得学位后返回企业工作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所需学费的50%奖励给个人。
同时,为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菏泽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团队提供个性化支持,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助;对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专家,给予30万元配套资助。(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