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2〕58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导高职院校优化专业布局,强化内涵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关于“全省重点建设15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及省委省政府“每所高职院校重点打造2—3个高水平专业群”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结合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1所公办高职院校(附件1)每校立项建设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职业技术大学、央企所举办高职院校、本次财政资金未予支持的新建公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也可申请立项建设1个专业群,资金来源及激励支持政策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8号)。
二、申报要求
各高职院校要放眼全国,立足产业发展前沿,认真分析学校发展基础及目标,科学谋划、审慎论证,立足自身优势确定立项建设的第二个高水平专业群,努力塑造学校品牌和办学特色。
专业群的组建要根据学校自身特色优势,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符合产业需求和专业建设规律,体现科学性、合理性、逻辑性,避免简单化、机械化,为组群而组群。专业群建设应充分体现高端、智能、绿色、低碳理念,突出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的培养,更好服务产业升级。
专业群“建设要求”和“建设任务”要根据鲁教职函〔2021〕8号文件研究制定,“建设步骤”按照3年进行规划。
各高职院校要厘清立项的第一、二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之间的关系,要在全力确保学校立项的第一个高水平专业群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国领先目标的基础上,做好第二个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第一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情况,将作为省级对学校申请立项的第二个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程度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宜
(一)请立项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前登录“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060/),填报《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任务书》(附件2)、《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汇总表》(附件3),并上传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
(二)省教育厅审核论证反馈后,立项单位将《任务书》、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2份,内容与平台填报一致)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济南市舜耕60号山东省教育厅北楼211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朝晖、陈志浩,电话:0531—51793642,电子邮箱:zjc03@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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