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不搞终身制!
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14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保平稳推进”的路径进行调整认定,不搞平衡照顾。
早在去年9月27日,教育部官网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中就已明确,“双一流”首轮建设2020年结束,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
上述文件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双一流”建设战略,将“211工程”、“985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双一流”建设,打破建设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弊端、建立分类建设特色化质量发展的新建设模式。
文件同时提出:将在科技平台基地建设布局中加大对地方高校的倾斜。邀请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分地方高校参加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高校科技工作专题培训;支持地方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各类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技创新平台。
将通过部省合建、对口支援、专项工作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河北省学科建设的指导,支持其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优势特色。进一步发挥京津冀高校科技创新整体优势,鼓励京津冀高校建立科研合作关系。
全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7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在重大科技创新中重要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加快《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见效,引导高校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要鼓励地方高校在重大科技创新中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要推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加快提升河北高校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这些建议准确切中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对发挥高校在重大科技创新中的优势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教育部将在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
一、关于加快《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落地见效
2020年出台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大力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淡化功利性、行政性色彩,在各类评价中突出对创新的质量和贡献评价,引导树立好的评价指挥棒。
为推进《方案》精神落实落地,教育部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涉及科技评价、人才评价、教师考核评价等多方面,推动建立相对完整的科研评价制度体系,让高校科研人员真正安心研究、专心研究、潜心研究。
一是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会同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应用的若干意见》,以破除论文“SCI至上”和提升高校专利质量为突破口,扭转高校科技评价中“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导向,着力引导高校科技工作回归学术初心。
二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深入实施“转学风、提质量”攻坚行动,强化作风学风建设,建设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创新文化。树立正确政策导向,引导高校科技人员脚踏实地、胸怀祖国,消除“学术泡沫”,自觉抵制“急功近利”,主动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实现基础研究真有发现、应用研究真有突破、成果转化真有贡献。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抓好评价改革文件的落实工作,针对高校落实情况开展分类指导,切实让高校科研回归学术本质。同时,将大力营造利于潜心研究的创新生态,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创新的行动自觉,真正实现潜心研究、贡献祖国,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
二、关于鼓励地方高校在重大科技创新中演好自己的“角色”
教育部高度重视发挥地方高校在重大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通过加强宏观指导、优化科研平台布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方式,全面提升地方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引导地方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邀请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分地方高校参加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高校科技工作专题培训等,指导地方高校进一步明确新阶段科技工作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等,并根据自身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强化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地方高校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创新发展思路。
二是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教育部统筹加强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正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高校高质量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分级分类开展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布局。支持地方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各类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加大在教育部科技平台基地建设中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例如,已立项建设的183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中,75%由地方高校牵头,对地方高校更好服务区域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三是加大对地方高校的经费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
2016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在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更好的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资金在分配时向包括河北省在内的高等教育薄弱地区倾斜,在使用上给予地方较大自主权。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力度,在科技平台基地建设布局中加大对地方高校的倾斜。同时,进一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支持地方高校培养高质量人次、提升科技研发能力、产出创新成果。
三、关于推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
教育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对河北高校的学科和科技创新指导力度,有力促进了河北高校的创新发展。
一是指导加强河北高校学科建设。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保平稳推进”的路径进行调整认定,不搞平衡照顾。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更大程度发挥其引导作用,辐射一批区域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带动地方政府对河北高校的更大支持,促进区域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河北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河北省高校在新兴交叉学科、薄弱学科和关键急需领域新增布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推动河北省高校发挥现有学科基础、区域资源等方面优势,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支持河北省高校建设了6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9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下一步,教育部将通过部省合建、对口支援、专项工作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河北省学科建设的指导,支持其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优势特色。进一步发挥京津冀高校科技创新整体优势,鼓励京津冀高校建立科研合作关系,通过京津冀大学科技园联盟等多种形式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河北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