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

TIME: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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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保证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8〕7号《关于组织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96

  (二)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三)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四)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高职在校生9200余人。

  区位优势明显:新城校区位于山东省南部的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中段,毗邻江苏徐州,距京沪高铁站5公里,京台高速公路出口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台儿庄校区位于5A级景区台儿庄古城内,环境十分优美。

  办学条件优越:教职工600余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荣誉称号。建有标准化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教科研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学院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图书馆、体育场、网球场以及天工开物等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专业特色鲜明: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了农业、机械制造、旅游、化工、医药卫生、电子信息、建筑等7大门类39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专本对口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

  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先后获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其中2018年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一名,2018年口腔医学专业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

  校园文化独特: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育人功能。深入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建设“鲁班工坊”、“墨子创客空间”、“奚仲创新工作室”,打造以工匠文化为品牌的特色校园文化;学院“工匠精神培育”案例入选全国职业院校  “奋进新时代中华传统美德职教行”活动优秀案例。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成立各类社团70余个。

  创业空间完善:建设了大(中专)学生创业与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孵化中心、机动车驾驶技能实训基地(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在校期间优惠学习驾驶技术)和创业实习基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就业质量保证: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的合作,成立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漫博通学院、滨海迅腾智慧产业学院等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与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舜和集团等1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深得企业青睐,就业率连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国际化、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德国萨克森职教集团、英国蒂赛德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韩国南首尔大学等国(境)外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了与菲律宾国家大学合作护理3+2专升硕、菲律宾中央大学合作口腔医学专业专升本、大连高新园区雅风国际语言培训学校合作护理毕业生赴日就业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一)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枣庄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632-8628038。

  四、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400人,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计划

备注

1

精细化工技术

5000

10

2

药品生产技术

5000

10

3

应用化工技术

5000

10

4

工业分析技术

5000

1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00

10

6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00

10

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00

10

8

动漫制作技术

5000

10

9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00

10

10

物流管理

4800

10

11

旅游管理

4800

10

12

畜牧兽医

5000

10

13

食品营养与检测

5000

10

14

现代农业技术

5000

10

15

园林技术

5000

10

1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0

10

17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00

10

18

老年保健与管理

5000

10

19

建筑工程技术

5000

10

20

建设工程管理

5000

10

21

建筑工程技术

(校企合作)

8800

20

山东俊彦信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虚拟现实模拟制作方向

22

建筑工程技术

(校企合作)

8800

20

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公司

建筑表现方向

23

会计

(校企合作)

8800

20

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4

云计算技术及应用

(校企合作)

8800

20

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产业学院

25

酒店管理

(校企合作)

8800

20

北京艾立特教育有限公司

国际酒店经理人方向

26

空中乘务

(校企合作)

8800

20

北京中航天使教育集团

27

旅游管理

(校企合作)

8800

20

青岛蓝色经济教育科技集团

邮轮乘务方向

2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校企合作)

8800

20

中德诺浩职教集团

29

酒店管理

4800

20

山东舜和酒店集团精英班

山东大厦订单班

30

护理

5000

20

日语方向(定向培养)

  注:护理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护士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已经通过我省2019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三)考试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及比例

  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和高校考核(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10%+面试30%)构成。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3.面试

  考生凭《2019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签完承诺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地点:枣庄职业学院。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四)录取原则

  护理专业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护理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准转入护理专业。

  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五)确定预录名单

  录取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

  2019年4月28日,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八)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凡已被各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九) 护理专业新生入学后须学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十)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十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六、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资助政策

  1.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的每生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省政府奖学金的每生每年6000元,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2.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3.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学院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学费给予专项补助。

  4.我院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5.学院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6.学院设有驾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并考取驾驶证,价格优惠。

  7.报考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枣庄市户籍学生享受“惠农助学”政策:三年学费、住宿费、书籍费全免,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前两年),优秀学员作为农村后备干部培养。

  七、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复查

  1.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附则

  (一)护理专业(日语方向)是我院与大连高新园区雅风国际语言培训学校合作订单式培养的国际化专业。学生在报名后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到大连实习、参加日语集训。

  就业去向:日本医院或者高级养老院就业,也可在国内中日合资医院就职。

  升学去向:大专毕业后可进入日本相关高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完成本科学业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为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攻读大学院(研究生院)、就职或者回国就业。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内外均未设置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

  (五)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8699166 4001608689

  传真电话:0632-8699166

  学院网址: http://www.sdzzvc.cn/

  招生信息网:/

  邮 箱:sdzzv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