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出台
为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将于近期全面启动。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以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为核心,强化行业需求导向,重视用人单位反馈评价等评估要求。
《方案》的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提出了哪些评估重点内容?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将如何具体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大发展时期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是研究生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该负责人表示,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1991年开展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更高质量、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多类别、更优布局的大发展时期。”
目前全国设置专业学位类别4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
“专业学位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服务教育强国战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负责人强调,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以产教融合培养为鲜明特征,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按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的水平性评估。该负责人介绍,2016年,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法律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开展,在体系设计、专家评价、声誉调查和结果公布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为此次全面开展评估工作打下了基础。
“《方案》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全面的水平性整体考察和诊断,对于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促进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衔接,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专业学位评价体系,提升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方案》遵循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导向,引导培养单位进一步明确定位、发挥特色、内涵发展,从而“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国家发展重大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打造“教学—学习—职业发展”三维评价体系
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方案》围绕“教、学、做”三个层面,构建了教学质量、学习质量、职业发展质量三维度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共包括3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和15—16项三级指标。
在教育质量评估中,《方案》设置了思政教育特色与成效、课程与实践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和培养方案与特色等二级指标内容,加强思政教育成效评价,重点考察课程体系建设、校外资源参与教学、案例教学应用与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学生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支撑成效等方面。
围绕学习质量,《方案》指出,要从在学成果和学生获得感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强调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在学成果的实践创新性,专业学位论文的应用性和行业应用价值。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考察学生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提升和知识体系构建等方面的获得感和成长情况,特别是考察毕业生的职业能力提升情况。
聚焦职业发展质量,《方案》指出,要从毕业生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和服务贡献与社会声誉等具体指标项予以评估,重点关注总体就业质量,考察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就业结构等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考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能力、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等方面的满意度,考察培养单位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主要贡献和典型案例。
优化程序确保评估科学公正
《方案》明确,此次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共包括参评确认、信息采集、信息核查、专家评价、问卷调查、权重确定、结果形成与发布、持续改进等8个环节。
如何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进一步提高评估质量?
“我们将从信息采集、信息核查、专家评议等3个关键过程环节综合施策,进一步提高评估质量。”该负责人表示。
在信息采集层面,评估工作将采用公共数据获取与各参评单位审核补充相结合的采集模式,如补充思政教育、服务贡献案例等必要材料,保证数据采集全面客观。
“在核查方面,我们将采用形式核查、逻辑检查、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重复数据筛查、重点数据抽查、信息公示等7项措施,建立全方位的交叉核查机制,保证评估信息真实准确。”该负责人介绍,针对专家评议,评估工作将通过加强专家资源建设、科学遴选评审专家、探索融合评价方法、完善专家评价指南等,提高专家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着力提升专家评价质量。
《方案》还指出,此次全国专业学位评估要根据定量和定性指标评价结果及指标权重,形成评估结果,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呈现总体评估结果,并根据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分类评估结果。
“评估工作将深入开展信息挖掘分析服务,发挥评估监测、诊断作用,推动实现专业学位内涵式特色发展,切实做到以评促建,提高办学质量。”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评估工作实施“全程无纸化”报送,所有材料均通过评估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不再报送任何纸质材料。
本次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将重点对金融、应用统计、税务、体育、农业、旅游管理、艺术等30个专业类别开展评估。《方案》指出,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关专业学位授权,且通过专项评估或合格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须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