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关于进一步优化山东省高校毕业生
档案转递制度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1〕1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邮政分公司:
参照《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服务,方便毕业生就业,现将进一步优化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毕业生档案绿色通道制度。各市邮政分公司可与各高校签署毕业生档案服务协议,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寄送价格一般不高于同类快递行业。
二、实行“一生一档、专人专寄”。毕业生档案可采取邮政特快专递“一生一档、专人专寄”的方式,各市邮政分公司对每份毕业生档案进行单独封袋、单独邮寄,并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效。
三、实行全程全时查询。各高校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网址gxjy.sdei.edu.cn以下简称“就业网”),提交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系统自动将快递订单号回填后,邮政工作人员将上门揽件完成档案寄递(操作方式见附件),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
四、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各地相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转递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本通知相关要求通知到属地区、县教育(教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山东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档案邮件操作规范
2.山东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与查询操作流程(师范类)
3.山东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与查询操作流程(非师范类)
4.山东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山东邮政各地市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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